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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视频号未独立设置青少年模式 北京律师提起公益诉讼!

李宣 视频号 2021-05-24 912 0

如今有很多短视频APP都设置有“青少年模式”,北京律师陈楠在发现微信视频号中没有独立设置青少年模式后,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于近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在微信视频号中独立设置“青少年模式”;在用户每日首次启动微信视频号时进行弹窗提示,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青少年模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今年年初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较2020年3月增长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在我国网民群体中,学生最多,占比为21.0%。互联网成为青少年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和休闲娱乐的重要途径,同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也开始得到社会重视。

陈楠律师认为,微信视频号内目前并未独立设置青少年模式,也没有任何关于设置青少年模式的弹窗提示,对于浏览时长毫无限制。易使家长忽视青少年保护,使青少年沉迷网络,没有发挥青少年防沉迷系统的真正作用,这也是他发起此次公益诉讼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自2019年3月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多家短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该系统会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内置于短视频应用中,用户每日首次启动应用时,系统将进行弹窗提示,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青少年模式”。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安装渠道和方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陈楠认为,微信视频号没有独立设置青少年模式、无相关弹窗提示、不限制浏览时长,没有执行上述法律规定,同时也未落实国家网信办要求,应该做出相应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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