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位基层干部反映:在偏远乡镇体制内工作,为了回家方便,便贷款按揭提了一辆车,结果经常被领导以公车在忙为由,让我开自己的车去下乡,我的车油耗很高,跑乡村路一公里接近要跑1块,但是自己又无法拒绝,怎么办?真的很烦,基本上每周都要被私车公用几次,一箱油用不了多久就没了,心痛,主要是下乡还不能报销油费,只能自己承担。
应该说,在落实车补的大前提下,通过对保有公车的日常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的力量,公车私用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
现在出现了私车公用现象。一者,私车已经普遍化,真正成为了一种代步工具,至少不少干部都拥有私车,要么自己购买,要么父母购买。
二者,公车数量大大减少,下乡、出差,想要申请公车,已然不易,一般都是优先领导使用,一般干部很难申请到公车。
三者,租车费用受到限制,虽然现在单位仍然有部分租车费用,但是额度受到控制,有的时候额度用完了,再想租车也比较困难。
四者,出行用车已经成习惯了,过去乡镇干部下乡,有的是步行,有的是摩托,现在由于合乡并村,乡村面积范围不断扩大。加之出行工具早已经发生变化。
一方面,私车公用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大幅减少公共开支。毕竟司机不是专用的,车辆也不是公共财政购买的,没有人工费用和人员负担问题,也没有车辆损耗、维修保养、保险等各类费用。
另一方面,私车公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可能侵害干部的利益,如果连油费都不能报销的话;二是有可能存在“以公养私”问题,也就是说,看起来是私车公用,实际上可能是用公家的钱,来肥个人的私,这种情形如何避免?也值得关注;三是私车公用的事故风险,如何解决?毕竟私车司机不是专业司机,在安全驾驶方面可能不如专业司机,可能增加事故风险。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如何解决?
但是,私车公用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可能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在乡镇,不可能配备那么多的公车,而且乡村公共交通并不发达,甚至没有,可是不少工作任务,包括处理突发性事件或工作,往往是需要使用车辆出行的,怎么办?不可能不管,更不可能让这个现象“暗箱操作”,而应该归于阳光之下。
这里面至少涉及到油费的报销问题,属于最起码的费用,应该有个基本的规定。问题在于如何把握边界,也就是说,防止油费报销成了另一种福利补助。
这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据“实”报销问题,也就是说,必须是事实发生了的交通出行,好的办法就是实行财务公开,对每一笔油费报销情况予以公开,从而防止平均主义的福利问题,让广大干部进行监督;再一个是总额控制问题,也就是对一个单位,按照人数实行总额控制,相当于现在的租车费用控制模式,如果额度用完了,私车公用也不得报销油费。
对于个人而言,如何拒绝领导反复无偿的私车公用?一是直接以一些理由予以拒绝,有了第一次的果断拒绝,后面反而是安静的;二是直接提出自己的诉求,将私车公用的次数、费用等详细清单提供给领导,不用多说什么,提供就行了;三是实在不行,那就干脆不再开车,几次之后,可能领导就忘记你有车了。因为,如果一个领导完全不考虑你的基本权益,那么又何必过度委屈自己。
在这个问题上,不是简单的油费问题,还有工作强度、价值问题。毕竟有的时候不只是开车,还要工作,甚至可能是加班工作,总要有个基本的态度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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