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概述:
当单位的行业类型为“教育行政单位”时,则默认拥有“局校互联”能力。
教育局可向互联学校共享应用,包括自建应用和第三方应用,共享成功后互联学校成员可使用此应用。
操作步骤:
教育局在 Web 管理后台,点击右上角“局校互联”进入互联管理后台-“应用” tab;
点击“共享自建应用”或“共享第三方应用”按钮,从本单位已添加的应用列表中选择需共享的应用;
选择共享范围,支持互联分组、学校、部门、成员;
共享成功,应用出现在互联学校-工作台-“局校互联的应用”模块,成员可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
共享付费应用,由教育局统一购买名额;
包含敏感权限的应用,需要下级学校管理员确认后才能共享成功;
部分应用可能需要服务商开发适配后方能拥有完整的互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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